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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东湖风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admin 时间:2008-07-24 12:36:46

武东景〔2008〕22号

关于印发2008年东湖风景区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

    现将《2008年东湖风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8年东湖风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08年东湖风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围绕“打牢基础,抓好完善,提升水平,确保达标”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重点难点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实现东湖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将党的“十七大”和《决定》精神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学习贯彻内容。通过组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把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国务院重大人口决策上来。

    制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利用新闻媒体、简报、黑板报、墙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风景区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的热潮。

    建立、完善经常性的工作制度,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景区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和健康、深入、持续、有效开展。进一步理顺风景区计生工作管理关系,确定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保障,为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摸清辖区社会单位的基本情况,确立属地单位管理关系,落实目标管理责任。

    协调落实计划生育执法职能,加大对案件和违法生育的处置力度。

    按照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人口计生委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落实“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争取财政支持,认真落实2008年度事业经费预算,按上级政策规定标准落实风景区人口、计生各项经费。

    适时召开风景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

    二、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加强人口形势分析,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政策外出生和控制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要求,重点分析孕情、政策外出生的数量和原因,强化“三查”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工委、管委会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推动各级责任部门将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绩效责任目标管理,以落实绩效责任目标为导向,签订2008年度计生绩效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线、相关责任部门线,计生部门线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加大对薄弱点的督查力度,对工作落后的村、社区、单位实行重点督查监管,不定期进行抽查评估。

    三、加强部门协调,切实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协调景区卫生医务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B超检查登记制度、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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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日出[图]
夕阳西下[图]
落雁湖[图]
东湖秀色[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