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建设管理局(水域管理局、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
| 来源: 作者: 编辑:admin 时间:2007-04-24 10:53:49 |
|
| 负责《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规划项目审批前的审核和规划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项建设的建设市场和建筑行业管理,核发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负责房屋产权、产籍以及房产交易市场和物业管理,核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审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工程;负责风景名胜区水域的保护和管理;负责风景名胜区渔业渔政管理和地方港航海事监管工作;负责水上救助等水上安全工作;承办委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