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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程序
来源: 作者: 编辑:admin 时间:2007-07-04 10:24:20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居民应当出具下面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4、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离婚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东湖日出[图]
夕阳西下[图]
落雁湖[图]
东湖秀色[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