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行政事务 >> 民政社会事务 >> 正文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南
来源: 作者: 编辑:admin 时间:2007-07-04 10:31:16

    一、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一)凡持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辖范围内常住户口并在辖区有固定住所的城市居民(含在市内外大学、中专、技校读书的在校学生),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现行城市低保标准的,均属于申请低保的范围和对象。

    (二)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简称“三无”对象)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本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一定收入的,经批准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额享受。

    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已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原来最低标准220元/月提高到248元/月。

    三、低保审批十八不准

    对申请低保和已享受低保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审批或取消其享受的低保待遇: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地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或虽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及家庭成员就业状况或拒绝核查的;

    (三)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的;

    (四)近期新增(含赠送)金银饰品、古玩字画、冰箱、空调、计算机等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倍以上(含五倍)非生活必需品的;

    (五)有高价值收藏或投资股票、商业保险或有其它投资行为的,使用柜式空调、穿高档名牌、经常在娱乐场所消费的;

    (六)除七、八、九三个月超过二十元外,家庭月人均电费超过十五元的,月电话费支出超过四十元的,家庭成员使用手机、小灵通(含他人赠送或暂借)或电脑上网的;

    (七)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到普通高中就读“调节计划生”、“三限生”、“特长生”,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就读民办学校,或上各种艺术类、特长类培训班(如学钢琴、画画)等;

    (八)非因拆迁购买商品房或现已有住房而又新建、购房的,三年内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或在享受低保期间装修现有住房的;

    (九)家庭养狗及其它高级宠物的;

    (十)家庭成员主动放弃合法收入或对依法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人且有能力履行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没有履行,从而导致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十一)当事人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且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介绍就业而拒绝就业的,或一个月内两次无故不参加社区、城乡工作处组织公益劳动的;半年内累计两次未到社区签字盖章的;

    (十二)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收入难以核实的;

    (十三)年内因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过的;因吸毒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结婚、收养和计划外生育的;带彩娱乐的;

    (十四)无理取闹影响公务,对工作人员进行打骂威胁的;

    (十五)在外区居住人户分离者和外地来汉就读的在校学生;

    (十六)群众反映强烈、居民评议小组评议不通过的;

    (十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上述原因被停止保障未满六个月的;

    (十八)其它经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应如实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 7 3 1 2 3 4 8 :
东湖日出[图]
夕阳西下[图]
落雁湖[图]
东湖秀色[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