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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编辑:admin 时间:2008-03-31 15:41:14

    2007年,我委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 ,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便民为民”的重要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委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截止2007年底,我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各类工作动态信息下1287条;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6件,接受市民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电话咨询800余人(次)。确定网上主动公开五大项14小项,已公开五大项12小项,未公开2小项。未公开原因是此项目或无网上公开内容,或应由市政府采购办统一公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提高了我委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委工作情况的知情权。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建设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将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2007年,我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承办部门和承办责任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专项经费。并完善保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批手续,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目前,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我委为有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机关及直属各单位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年终,开展了信息公开年度考核评比。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我委认真对照自身职能职责,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分类定项,结合工作实际,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修改、制定了《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电子政务建设方案》、《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电子网络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除了在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外,我委还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政府公报、政府信息专刊、要情快报等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2、在办公室设立资料索取点;

    3、设立本局信息电话专线和传真,实行人工受理咨询。

    我委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2007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此外,本委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本委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

    在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我委注意把握好信息“公开”与“不公开”之间的度,适当扩大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政务信息,增大信息公开的内容面,更加便于服务对象的查询,以增强信息服务的针对性;不断提高标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政务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为了使我委的政务网站更加适应市电子政务建设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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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日出[图]
夕阳西下[图]
落雁湖[图]
东湖秀色[图]